蘆山法院樓前冒雨露天審案

【本報綜合報道】除有學生被迫冒險復課外,災區公務部門亦陸續恢復正常工作。蘆山縣人民法院審判大樓在地震中嚴重受損,法院為免運作受影響,在審判大樓前搭建起帳篷法庭繼續工作,前日雨天於戶外審結一宗涉嫌濫伐林木案件,被告人服判並表示不再上訴。這也是該法院在地震發生後審結的首宗刑事案件。

撐兩大傘 濫伐案審結

蘆山縣人民法院前日上午在帳篷法庭審理高姓被告人涉嫌濫伐林木一案。由於當時下雨,工作人員找來兩把大雨傘擋雨,一把撐在需要記錄的法庭書記員頭上,另一把則給被告人遮住雨滴。

庭上消息指,高未經主管部門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就採伐四百八十五立方米林木,數量巨大。法院審訊後宣判,高某犯濫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罰款三萬元人民幣。高當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訴。

此外,雅安市雨城區法院大樓亦在地震中受損,無法辦公,法院在震後第二天調集六頂帳篷,搭建起帳篷法庭繼續工作,單在本周一,該法院已在露天草坪法庭和帳篷法庭裏,審理了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等四宗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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