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勒索富商1.4億 女子求減刑

【本報訊】因勒索富商X近一億四千萬元而在前年於區院被重囚七年的卅九歲酒吧女公關祁春艷,昨日向高院提出減刑上訴。其律師指,醫生認為她與X分手後有適應性障礙的精神問題,而她勒索X巨款更是不理性行為,原審區院法官鮑理賢重判她時,卻狠批她指,自己擔任法官多年,從未遇過像祁般如此「邪惡、殘酷、無情、機關算盡及危險」的人物,律師指原審法官在未探討一個人的精神狀況前,不應作出這種狠毒批評,因此要求上訴庭准許祁能提交精神科醫生報告,作為上訴的新證據。

上訴庭則指,祁是否機關算盡,抑或是不能自拔,要視乎她是否受分手創傷而犯案;以往從未有人因勒索「分手費」而被重囚七年的案件,上訴庭決定先索取祁的政府精神科報告,將案押後續審。

案件編號:CACC 398/20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