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亞視冀揭告密者身份

亞洲電視主要投資者王征涉嫌操控亞視,通訊事務管理局完成調查後,亞視入稟司法覆核,去年獲判勝訴成功阻止當局公開調查報告,通訊局提出上訴,案件昨在高等法院上訴庭審結,法官決定押後裁決。代表亞視的資深大律師陳詞時再引用報告內容,指通訊局依賴的告密者證供,與亞視提出的事件版本有根本衝突,涉及誠信問題,亞視有需要知道該名證人身份,否則難以作出辯駁。

通訊局去年完成的調查報告,指亞視的主要投資者王征違反承諾,干預亞視日常管理,而執行董事盛品儒則容許情況出現。報告因此建議向亞視罰款一百萬元,並指盛不適合繼續管理亞視。

代表亞視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報告引用告密者證供,指王征由一○年四月起在亞視有辦公室,並會直接召見亞視部門主管下達要求,並主導每周管理會議,不理議程只討論他提出的事項,盛品儒則只負責簽文件,從無做決定。

余指這些指控,與實情南轅北轍,亞視在決定如何反駁時,必須知道指控者的消息從何而來,從而判定其可靠程度,作出相應回應。故通訊局拒絕提供告密者資料,令亞視無法得到公平對待。

指個別節目作例欠證供基礎

余若海列舉指控實例,包括指王征主導《感動香港》選舉,指示員工力邀企業家田家炳加入競逐。此外,王又被指在亞視年前質疑收視調查準確性的記者會上,指示盛品儒的發言內容。另外,報告更指王插手人事升遷,下令將節目《走進上市公司》的主持殷莉擢升為高級財經記者等。余除了指上述指控失實外,亦指亞視在一一年有自製節目七十九個,通訊局只以個別節目作例子,便作出王征全面干預的結論,是欠缺證供基礎。他指王征只是以盛品儒私人顧問身份,列席會議並提出意見,並無違反不干預的承諾。

通訊局:亞視文件足夠佐證

對於亞視的反擊,代表通訊局的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回應表示,通訊局並非單靠告密者的證供裁定亞視違規,其實就算據亞視提交的會議紀錄等文件,已有足夠佐證證實指控真確。他因此認為,告密者的身份,對亞視抗辯並無影響。他又重申電視業行頭狹窄,有需要保密證人身份以鼓勵舉證。

案件編號: CACV 25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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