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黨本月中以問卷訪問工會會員及街頭訪問共三百三十人,受訪者大多從事保安、售貨、倉務及文員等。現時法例的勞工假每年有十二日,公眾假期則有十七日,八成六人贊成立法規定,劃一全港僱員可每年享有十七日公眾假期,主要原因是希望多點時間休息及陪伴家人。七成四人認為現時分為勞工假及公眾假期,制度不公平。
消除剝削某些行業
另外,工聯會權益委員會昨於旺角行人專用區發起簽名行動,要求港府將兩種假期數目看齊,假期加班每小時補償應不少於一點五倍,消除剝削某些行業僱員,為訂立標準工時法例作出最實際回應。昨日該會收集四百多個簽名,稍後將聯合十八區的簽名交當局,要求盡快立法保障所有僱員的假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