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低下階層條命好賤

【本報訊】裝修工程承辦商朱伯僅被判罰款,有死者親屬直言裁判官太仁慈,其中死者蔡道強的遺孀李翠新透過區議員回應裁決,直言朱伯被罰一萬元,即每條人命罰款不足三千元,而隨街拋棄煙蒂都會被罰一千五百元,直言:「跌兩支煙都超過呢個數。」她估計裁判官乃念朱伯年事已高才輕判,但她直言,如果社會認同判刑的結果,即顯示「低下階層條命好賤」。

迄今未撫平傷痛

塌樓慘劇距今已有三年,有死者親屬至今仍未能撫平傷痛。在慘劇中痛失兒子童慶濤的李珍華拒絕受訪,據曾接觸她的區議員表示,李已辭去老人院工作,女兒去年亦獲批從內地來港,兩母女相依為命。李珍華在這三年間心情仍未平復,不時勾起傷心往事,需接受精神科醫生治療。

記者亦曾到訪死者盧建華的兒子肖華及家屬肖班的住所,一名女子應門,但當記者道明來意後,她即表示:「乜嘢都唔知」並着記者盡快離去。

四名死者分別為童慶濤、蔡道強、盧建華及李群珍,四人的遺產管理人已於今年一月底入稟高院,控告馬頭圍道45J號的大業主喜事佳有限公司、二房東車南音、承建商朱偉榮經營的建築裝修公司,以及建築事務監督(屋宇署),指四名被告疏忽,向各被告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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