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涉恐嚇女管理員「不要多事」

【本報訊】地盤散工涉嫌在公園強姦服藥尋死婦人案,控方昨於高院傳召當時發現事件的公園女管理員作供,她指見被告壓在無反應女事主的身上郁動,她兩度上前干涉,最終表示會報警後,被告即恐嚇她「不要多事」並乘機逃走。另外,案發前負責治療女事主的精神科醫生,則指事主患有抑鬱症;又指當時她雖服用逾百粒精神科藥物,但因她能把案發細節詳盡描述,故不認事件是事主的幻覺。

女管理員李錦英供稱,去年六月十四日事發晚上,她在香港仔嘉隆苑旁的公園近電錶房處,見到一名右臂有紋身的全裸男子壓在女事主X的身上郁動,X則全無動作及反應。李上前干涉,男子並無回應,她遂喝令「快啲着番衫走,唔好喺度搞搞震!」惟她離開後再回頭,見二人未離開,遂折返現場「趕人」。

呼喚事主冇反應惹疑

當時男子已穿回褲,X則仍躺在地,李上前叫了幾聲「靚女」惟X無反應,她感可疑遂表示會報警,男子聽後即「爆粗」恐嚇她「不要多事」,期間則趁機逐步離開。李遂叫同事報警,自己則看守X,之後她陪同到場警員在附近兜截,後見到被告陳煒東(廿八歲)被警截查,便知會警員被告便是該名男子。

案件編號: HCCC 42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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