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臻美梁淑貞 上訴駁回收監

【本報訊】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前校監梁淑貞,於○七年藉跟弘爵國際學校洽談合併計劃時,欺騙一名家長借款廿萬元,她去年七月於區院被裁定欺詐罪成判囚十五個月。早前她提申請保釋以等候上訴時,上訴庭以她「有機會得直」為由准保釋。不過上訴庭在早前聽取控辯雙方的上訴陳詞後,昨日還是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梁亦須即時收監。

上訴人梁淑貞(四十七歲)被指在○七年向臻美一名學生家長,訛稱當臻美與弘爵合併後,如有弘爵現有學生不願繼續就讀,臻美便要向弘爵付款,贖回有關學生先前購買弘爵的債權證。家長因其謊話而借出廿萬元給上訴人,事實上弘爵從無向學生發售債權證。

上訴庭昨表示,原審法官裁決時有對所有證人的證供作出詳細分析,而裁斷出事主可信的結論,上訴庭找不到理由干預原審裁決,至於刑期亦無過重,故駁回上訴人的定罪及減刑上訴。

案件編號:CACC 26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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