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花園街四級大火中,數對愛侶結伴逃生,惟無情火卻令有情人陰陽永隔,甚至同時奪去二人性命。有男方拖着同居女友逃命,混亂間二人鬆開手,從此永訣。一對男女打算返回單位避難,但二人在家門前不支倒地,最終男方獲救,被救走時仍不斷呼叫「救我女朋友!」一對夫婦逃至梯間先後倒地,丈夫暈倒前一刻向妻子高聲說:「老婆我愛你!」兩人最終共赴黃泉。
死因庭昨傳召花園街四級大火中多名證人作供,各證人在事發時分別與親友或鄰居結伴逃生,但親友或鄰居均不幸遇難,只有證人逃出生天,他們作供時均顯得沉重,其中卅歲女死者彭美娟的男友胡善恆(卅六歲)更數度哽咽,到庭的彭姊彭家鳳更忍不住落淚。
胡供稱,案發時他與女友在花園街一九四號唐七樓B室住了約半年,當日凌晨四時許發現火災後,他與女友最先經前樓梯落樓,但發現有其他人從樓下上來,遂改往上走,但又見有人從天台走下,兩人便決定返住所等候救援。胡指女友開門時很緊張,一直打不開,更把鎖匙跌在地上,就在女友俯身拾匙後望向他之際,他見到女友突然頭部及上身抽搐兩下便暈在地上。
胡立即叫女友「唔好瞓呀!唔係就唔會醒!」他抱起女友,但此時濃煙湧入,他亦失去知覺。未幾他醒時聽到有人問「有無人呀?」他爬前拍打大閘,之後有人背起他並說:「哥仔,你要頂住呀!」他連說三聲「救我女朋友」便再暈倒。胡再醒來時已在醫院,需住院一個月,醫生指他吸入大量一氧化碳,視網膜六成受損、頭有瘀血,右手臂及左右小腿均被燙傷。
廿七歲女死者張智美的廿五歲男友龔善誠同住一九二號唐四樓A室約年多,龔昨供稱,當晚他拖着女友從前梯落樓,到閣樓與一樓間發現信箱上電錶爆出火花,他遂拖女友往天台。在距天台僅十多步時,樓梯燈熄滅,濃煙令他「唞唔到氣」、他感到「隻手燒到好痛」及全身無力,像暈了數秒,此際發現女友不知何時已鬆開手且不知所終,龔亦跌在地上,但最終他爬到天台等候救援,及後消防員用雲梯救他到地面,他用最後的力寫下母親地址便暈倒,並於一個月後才甦醒,手腳和聲帶均被燒傷。
居於一九四號唐三樓B室的售貨員黃美華(廿八歲)指,她發現火災後經前梯落樓,其後一對男女跟着,三人行至一樓及閣樓間發現門口着火,男子認為不能走出,黃便跟在二人後急步往上走,但三人行上數層均感暈眩,最前面的女子先暈倒,該男子之後亦暈倒,他在失去知覺前說:「老婆我愛你,我唔想死!」
黃美華再行前數步後倒下,未幾她聽到消防員聲音,她敲打鐵閘,最終亦獲救。黃需留院約十一個月,臉、手腳及喉嚨均灼傷,昨日所見她行動不便、聲音沙啞且面部仍有疤痕並以膠布貼着。而該對同行男女其後證實為死者蔡偉明及向麗清夫婦。
案件編號:CCDI 1155-116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