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停車熄匙廢法 一年七檢控

停車熄匙法例實施逾一年只有七宗檢控,但並非人人守法。本報記者早前聯同環保團體到灣仔及銅鑼灣巡察,四小時內發現停車不熄匙的車輛數目遠超全年被檢控的數字,有司機在路邊長噴廢氣逾半小時,期間排放的污染物濃度不但超世界衞生組織終極指標,高峰期更超標三倍半。環團健康空氣行動(CAN)及市民批評港府執法不力,成為縱容司機停車不熄匙的元兇,促港府加強執法力度。

《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於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執行,規定司機停車一小時內仍開動引擎逾三分鐘即屬違法。執法人員會發出定額罰款三百二十元通知書,但指定車輛及酷熱天氣警告下可獲豁免。

截至去年底,環保署的四百零五次行動中,執法人員共向一千二百輛正空轉引擎的車輛計時,並向七名司機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檢控地點分別於屯門、元朗及東涌。

無客旅巴噴廢氣逾半句鐘

檢控數字偏低並不代表實情,本報去年八月報道灣仔及銅鑼灣等地,司機停車不熄匙情況嚴重,環保署亦承認上址曾接獲多宗相關舉報,但兩區卻沒有檢控紀錄。本報記者日前與CAN成員到上述地區巡察,發現灣仔博覽道有蓋停車處雖掛上多幅告示牌,提醒司機等候期間停車熄匙。

不過,金紫荊廣場對出仍有最少五輛旅遊巴停車不熄匙,部分旅遊巴因有載客獲法例豁免,但其中一輛無載客的歐盟四型旅遊巴卻在路邊長噴廢氣逾半小時,卻全程不見執法人員巡查。

污染物超世衞標準三倍半

記者量度該旅巴排放的污染物「微細懸浮粒子」(PM2.5)濃度,發現每立方米PM2.5濃度均超過卅微克,即超出世衞終極標準每立方米廿五微克的上限。

銅鑼灣謝斐道及景隆街違規情況更加嚴重,最少有七輛停在路邊的私家車停車無熄匙逾廿分鐘,高峰期車輛所排放的PM2.5濃度,每立方米錄得逾一百一十微克,即超出世衞最高標準三倍半。值得關注的,是巡察期間剛巧遇上警員巡邏,原先停車不熄匙的車輛瞬間消失,證明巡查對打擊停車不熄匙成效顯著。

環保署指,港府會繼續採取執法和宣傳教育方式,幫助司機建立停車熄匙的習慣,但無回應會否加強檢控及增加罰款。

記者趙婉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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