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選舉引發的選舉呈請和司法覆核訴訟,在選舉中落敗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和另一議員梁國雄不但終審敗訴,而且輸了堂費。終審法院昨批准特首梁振英的申請,下令何俊仁和梁國雄支付訟費給私人出錢請律師抗辯的梁振英,何俊仁估計約一百萬元,「長毛」表示最壞打算是破產兼失去立法會議席,特首辦則表示尊重法庭判決。
終院於兩個月前已裁定何俊仁和梁國雄就特首選舉提出的質疑無合理勝算機會,令特首選舉結果成為定局。梁振英其後向終院提出申請,要求何俊仁和梁國雄支付訟費給他。終案判決指,在選舉呈請訴訟中,終院看不到何俊仁有何理由不用支付訟費給梁振英。
至於司法覆核訴訟,雖然終院批准何就三項法律爭議進行終審上訴,但上訴結果不會影響特首選舉結果,所以毋須等待上訴結果已可下令何及梁國雄支付訟費給梁振英,若他們未能同意金額,則會再交法庭評定。
案件編號:FAMV 21, 22, 24, 25, 26, 32, 33, 34 /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