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控危駕小巴奪命 司機准保

【本報訊】小巴司機去年七月駕駛載客專線小巴飛馳粉嶺公路,不提防慢線有一輛警車正閃着燈號停泊,結果小巴高速撞上警車尾部,兩名警員因已落車協助拋錨的士處理交通情況而幸免捱撞,但意外導致小巴內一名男乘客傷重死亡,另外兩名乘客則重傷。被捕小巴司機因而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共兩罪,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本月廿一日轉往區域法院提訊。

另兩乘客重傷

被告劉德光(廿四歲)報稱小巴司機,被控在去年七月三日於粉嶺公路往上水方向近康樂園位置,危險駕駛小巴導致男子譚志雲(五十八歲)死亡,及導致另外二人曾靜芳及吳泓霖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FLCC 29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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