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邨車位變相加租兩成

房屋委員會早前宣布轄下公共屋邨停車場加租百分之三,但有屋邨停車場以採用新制度為名,強制車位由「浮動」轉為「固定」,租金加幅因此高達兩成,令車主叫苦連天。區議員與關注團體直指房署此舉屬變相加租,加重小市民負擔,要求房署浮動與固定並行,讓車主自行選擇。

位於九龍灣的彩福邨及彩德邨分別設有多層停車場,月租車位一直使用浮動制,並以「先到先揀位」政策出租。不過,彩德邨居民林先生指出,早前停車場貼出告示,由明年一月一日起,月租車位將由浮動制改成固定車位制,租金亦由一千五百多元大幅加至一千九百多元,「好多地方都有得揀固定位定係浮動位,點解我哋冇得揀,咁即係一定要我哋交貴租?」

彩德邨區議員譚肇卓亦指近日接獲多名居民投訴車位租金加幅過高,「將浮動位改晒做固定位,結果搞到變相加足兩成,叫啲車主點頂?」至於彩福邨區議員顏汶羽亦同樣接獲逾十宗投訴,顏指彩福邨停車場雖有四層,但出租率不足,四樓一直封閉至今未有使用,擔心大幅加租後會有更多車主卻步,令停車場出租率再度下降,令設施白白浪費。

房署發言人強調,「浮動車位制」適用於出租率達至飽和的停車場,不設固定泊位下,租戶可享有八五折優惠月租。發言人說,由於上述兩邨停車場出租率未達飽和,故將轉為「固定車位制」,恢復標準收費。然而,兩邨停車場屬第二級收費停車場,即出租率介乎百分之五十與九十之間,因此月租車位仍可享有九折優惠。

月租等同一公屋單位

「我都唔明係咩邏輯,少人租就用固定制收貴啲,點解唔收平啲吸引多啲人用?」顏汶羽指車位新租金高達一千九百多元,等同同邨一個公屋單位的月租,加上不少車主的車輛屬「搵食車」,擔心會直接影響車主生計。顏狠斥房署強制將車位轉為固定制等同變相加租,加重小市民負擔。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更直斥房署的租賃政策罔顧小市民負擔,「多人租就用浮動位超收吸客,少人租就用固定位劏客,根本就唔理小市民生死!」王又擔心房署大幅加租後,會令車主改為租用附近停車場或選擇於路邊違泊,白白浪費現有資源的同時,亦衍生社區問題,故促房署恢復浮動制,讓車主自行選擇車位類型,切合用家需要。

記者:林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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