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禁止於香港水域拖網捕魚的法例下周一實施,近三百名漁民不滿漁農自然護理署發放賠償的準則模糊不清,有人獲賠六百萬,卻有人僅賠十多萬甚至不獲賠償,昨到漁護署總部請願,要求當局解釋賠償準則及增加賠償。請願團體今早發動一百艘漁船由數碼港遊行至北角繼續抗議,有漁民團體揚言,若當局不正面回應訴求,在禁令實施後將繼續拖網捕魚。
百多名國際漁業聯盟成員昨午到漁護署抗議賠償不公,聯盟主席楊潤光指,立法會撥款約十四億向受拖網禁令影響的漁民賠償,但本港一千一百多艘漁船中,僅二百多艘獲數十萬至約六百萬元不等的特惠津貼,六、七百艘僅獲十五萬「施捨」賠償,其餘不獲賠償,「根本唔知漁護署點定個賠償金,一時話你啲設備舊到拖唔到網,唔賠;一時又話你啲設備係新添置唔似拖過網,又唔賠;一係話巡邏小組見唔到漁民曾經拖網,都唔賠!」他揚言,若漁民不獲合理賠償,將不理禁令繼續拖網捕魚。
另外,百多名香港近岸蝦拖漁船苦主大聯盟成員也向漁護署請願,發言人梁根養指,當局指近岸漁船受新例影響較大,賠償金較高,但釐定近岸或遠洋漁船準則不清,賠償金額差距數百萬元,要求與漁護署署長會面及公開賠償準則。兩團體與漁護署代表開會,不滿當局無正面回應,國際漁業聯盟其後到廉政公署投訴漁護署職員處理賠償不公平,疑涉貪污。漁護署回應指,賠償按既定程序以個別個案審批,若申請人不滿賠償金額,可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