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長者七成二收入交租

【本報訊】本港約三十二萬獨居及二老長者中,逾半是月入低於入息中位數一半的貧窮長者,主要靠綜援或生果金過活。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一項研究發現,租住板間房、套房等私樓單位的貧窮長者,平均租金中位數為一千四百元,但已佔其收入比例高達七成二;而領取綜援的長者中,有四成四因租金超出津貼金額,需用綜援金補貼。社聯指出,部分長者因業主拒絕續租或怕在單位中老死而遭迫遷,居住環境被迫愈住愈差,促請當局向租住私樓的所有貧窮長者提供租金津貼。

租金超過津貼 要倒貼

社聯今年上半年透過地區長者服務團體轉介獨居及二老貧窮長者進行研究,二百二十一名受訪長者中,一成八租住私樓的床位、板間房及套房等單位,四成八租金開支介乎一千五百元至四千元;領取綜援而租住私樓的廿五名長者中,四成四租金超出津貼額。六成六租住私樓的貧窮長者在過去五年曾搬遷,百分之七點七更搬遷四次或以上,主因是業主拒絕續租,其次是對居住環境不滿或受舊區清拆影響。

受貴租影響,貧窮長者生活匱乏,五成四租住私樓受訪長者過去三個月未能負擔有足夠營養的食物,兩成六未能向私家醫生求診,一成半無法出外探望親友,比率遠高於居住公屋及自置物業的長者。

社聯政策研究及倡議主任黃和平指,部分年紀老邁長者遭業主拒絕續租,怕他們在單位內老死,影響單位再放租,結果他們只能愈住愈差,「佢哋住嘅板間房係無(車立),自然好少機會出街,形成隱蔽」,而即使居住自置物業的長者亦擔心大廈一旦維修會難以負擔,希望能夠入住公屋解決住屋問題。總主任陳惠容促政府檢討長者入住公屋的資格,並向所有租住私樓的貧窮長者提供租金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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