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勒索拍裙底男生 無業漢收押

【本報訊】中學男生向網友買入一個針孔攝錄機後,偷拍十五名女同學裙底,更向賣機的網友「炫耀作品」和分享被偷拍女同學的facebook資料,結果反被「屈」買新機及勒索。男生不忿被「屈」,決定一拍兩散,於早前向警方自首與舉報賣機的網友。警方在針孔攝錄機賣家的住所搜出十部針孔攝錄機,並落案控告該賣家一項勒索罪,案件昨在荃院法官提堂。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下令將被告收押懲教署看管,以待警方完成調查,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八日轉往屯門法院再訊。

擔保被拒 一月續審

廿一歲被告嚴浩文,報稱無業。控罪指,被告於十二月十七日,向男事主關林輝勒索一萬六千四百元。控方以被告認識事主為理由,反對被告擔保。辯方要求准許被告以五千元現金及五千元人事作擔保條件,但遭裁判官拒絕。控方透露案情稱,事主於去年夏天在網上討論區認識被告,被告之後向事主賣出一部針孔攝錄機。事主利用該攝錄機在學校偷拍十五名女同學的裙底春光,更與被告分享偷拍得來的短片及被偷拍女生的facebook資料。

控方續指,被告於今年七月向事主兜售另一部較新型號的針孔攝錄機,索價一萬六千四百元,但事主不肯購買。被告遂勒索事主一萬六千四百元現金,並威脅公開事主早前分享的裙底短片。被告又要挾事主父親,聲稱會公開事主的「傑作」。被告其後又透過facebook告訴受害女生她們已被偷拍,她們遂向校方投訴。事主最終於十二月十八日到屯門警署自首並揭發被告的行為。警方之後到被告家中搜查其電腦,發現一些裙底照片及短片,又搜出十部針孔攝錄機,被告則承認曾告訴受害女生她們已被事主偷拍。

案件編號︰TWCC 334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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