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撞車「惹火」燒死人一月兩宗。繼上月廿一日,一輛客貨車在尖山隧道失控撞向收費亭後起火,司機在車內被烈火燒焦,昨晨又發生同類奪命車禍。有專家形容,昨日車禍觸發如此猛烈火勢,相信車速高及衝力大,超過油缸及油喉的保護裝置的承受極限,漏出燃油迅即燒着電子設備和其他可燃物,造成火勢蔓延和猛烈。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主席蒙海強指出,一般車輛的油缸及油喉的防撞保護裝置,可承受時速約五十公里的撞擊力。他分析,今次意外路段車速限制一百公里,以貨車一般行駛五十至七十公里計算,估計私家車時速高達一百七十公里,撞車造成巨大的撞擊力,令油缸爆裂漏油起火。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亦稱,撞車時如車頭嚴重損毀並傷及引擎,油喉有可能會被扯斷,漏出燃油會導致火警,加上汽車引擎旁邊有膠質物料及海綿等可燃物,將令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傷亡。
上月廿一日,一輛客貨車從九龍沿青沙公路往沙田方向行駛,至尖山隧道收費廣場,失控衝向一個收費亭,剷上石壆後隨即起火,火勢猛烈火舌達數米高,卅六歲姓何司機走避不及被困車內,活活被燒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