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招快閃黨」攻陷全港!本港嚴禁在公眾地方張貼街招及宣傳海報,不過,一批「快閃黨」專吼食環署職員交更及用膳的空檔期,趁機在欄杆及燈柱等狂貼街招,避免檢控;有貼海報公司更自稱獲銀行默許,「雄霸」彌敦道一帶銀行門口。本報記者直擊其中一個以運輸公司作掩飾的快閃街招集團,「快閃黨」成員每日傍晚「聽call接柯打」後,便在凌晨即刻開工,大貼特貼賺錢。
「凌晨傳單員,晚十二朝五,時薪四十蚊。」一則凌晨派傳單的招聘廣告,令人十分疑惑,夜深時分派傳單給誰呢?記者日前致電該公司佯稱見工,竟揭發該公司以聘請「傳單員」為名,實質招聘貼街招的「快閃黨」。負責人陳先生坦言:「(我哋)請人貼街招、派傳單同掛海報,我哋係間運輸公司。」
陳直指,每晚貼街招的地點不定,須於當晚六、七時才確定工作地點,並會「call員工開工」,工作時間為凌晨零時至清晨五時,時薪四十元,每十日出糧。「你住港島區,就會安排返灣仔、中環、上環,每日去一區。如果冇問題,即日開工都得,但今晚要喺元朗。」
凌晨零時,記者在元朗街頭等候派差,陳駕客貨車而至,向記者遞上大疊搬屋公司傳單說:「成個元朗都歸你,你貼得幾多得幾多,依家去人少嘅地方貼先,記住每支燈柱一張,如果被人捉,就打畀我。」惟當問及誰付罰款,陳只說:「打畀我」,並指他亦試過被罰款。整個教路過程不足五分鐘,陳已驅車離去,疑趕到下一地點派差。
在公眾地方負責「搣街招」的食環署職員珍姐透露,「佢哋(「快閃黨」)好精o架,見我哋返工搣街招,就轉打游擊戰,專吼我哋轉更、食飯時間貼,博貼多一個鐘得一個鐘!」她指,「快閃黨」清楚每區食環署員工的工作時間,避免被檢控,「我哋唔會同佢哋正面衝突,寧願返去同管工講。」
記者在上周六下午三時多,便在旺角目擊兩名中年婦女「快閃黨」,趁食環署職員早更與中更的交更時間,在地盤圍板邊的牆罅貼街招,她們一人作掩護,另一人則拿出街招張貼,記者欲上前了解時,兩人已閃走。記者亦發現有男子穿梭街頭巷尾貼海報,動作迅速。
據了解,人流多的電燈柱、地盤圍板及欄杆等均是「快閃黨」的目標,而油尖旺彌敦道及港島區的銀行門口,則是宣傳海報的旺區,「快閃黨」會在銀行關門後在門外張貼海報。提供該類服務的公司職員說,「貼海報唔係好正規,所以都唔會大肆張揚。」言談間他更暗示其公司是獲銀行默許,「(同銀行)Deal(商討)咗都會罰,政府唔會理你,不過我哋包埋罰款。」
他指,在旺區銀行門口貼一張約一版報紙大小的海報,每張收費為兩元至三點五元,半張A4街招則一百五十元二百張,包貼包撕包罰款,最低消費由二百至一千張不等。他稱銀行海報聖誕檔期訂單已近爆滿。
不過,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任何人士若未經許可在政府土地及公眾地方張貼街招或海報,即屬違法,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而為加強執法,食環署在去年三月起向違例人士即時發出一千五百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今年截至十月共發出約一千三百宗檢控。
「警察就算見到有人貼街招,都唔會捉,佢哋話主要睇治安。」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主席李美笑表示,食環署職員或潔淨服務承辦商會清理在公眾地方的街招和海報;若街招貼在私人物業如銀行門口,署方則不會清理,須由商舖自行清理。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務人員只會協助其他負責管理張貼海報的政府部門對這些違例行為採取執法行動。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