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周星馳今年九月被其舊愛于文鳳入稟,向周及他名下公司追討七千萬元投資地產佣金案,周星馳一方早前已向法庭申請,要求將公司剔除出案中被告之列,最近他更進一步,要求將針對他本人的申索亦要剔除。案件昨於高等法院再訊,聆案官要求與訟雙方就剔除申請的事宜,先提交誓章證供及書面陳詞,案件已排期在明年一月廿三日審理。
原告于文鳳,首被告周星馳及次被告星揚海外有限公司。聆案官現指示原告一方,在七日內提交反對被告一方申請的理據及誓章,之後被告一方有七日回應,完成呈交文件程序後再作處理。
案件編號:HCA 158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