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逾八百二十億元遺產案,律政司要求高院詮譯龔如心○二年遺囑,與訟各方昨日陳詞完畢,法官將案押後宣判。華懋慈善基金(下稱基金)的代表律師指,龔的遺產去年賺到近廿五億元,只要撥十億元或廿億元做慈善,規模也遠超基金多年來的總捐款,故基金一方應可靈活處理遺產,遺囑的要求只是她對基金的渴望,故基金是遺產受益人。律政司反駁指遺囑的要求以指令形式,要基金嚴格執行,否則龔的要求只流為空話,因此認為基金只是遺產受託人。
代表基金的英國御用大律師Frank Hinks稱,遺囑要求八八年成立的基金繼續進行現有的各項目,龔生前透過基金捐出共一億九千八百萬元,平均每年逾千萬元,與遺產的收入不能相比。
以往涉及的大額捐款都是用來賑災,沒有持續性,這些均顯示遺囑的要求只是「無約束力的指引」而非指令,基金的會董可按她以往的捐款靈活性處理遺產。
Hinks又質疑若把○二年遺囑看成要嚴格執行的合約,只要有人以技術上無法執行為理由,遺囑便成廢紙。而王德輝家人正嘗試用技術理由推翻遺囑,基金的立場因此要有較強力的理據。基金接受遺產的唯一代價是按遺囑要求照顧王家成員,王的弟妹若認為生活費不夠,可透過法庭向基金提出;而王的姪子女教育費,因他們均已長大成人相信已無此需要。
代表律政司的英國御用大律師Simon Taube則指遺囑的要求是「指令」,基金只是遺產受託人。龔生前透過基金捐款其實無固定形式,難以找到一個捐款模式;而基金以往根本無項目可言,繼續進行各項目應該是指要基金在未來辦事時要依循成立宗旨。Taube續指,若按基金指稱會董有權靈活處理遺產的話,會董們作出任何決定便不需交代,那麼遺囑的要求也只會流為空話。
另外,基金向法庭披露,龔生前捐款還包括民主黨、中國外交部、特區選委會。法官質疑基金捐錢給政黨是否違背宗旨,基金回應指不知有關捐款的背景,可能與教育事業有關,表面上這類捐款確違背其宗旨。
案件編號:HCMP 85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