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棟國否認警選擇性檢控

【本報訊】警方去年共拘捕四百四十四名示威者,較過去數年急升數倍,但最後只得五十四名被檢控,三十二人被定罪。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指出,近年遊行示威涉及擾亂秩序的違法行為明顯增加,警方有需要果斷行動,最後檢控何人是按律政司指示,否認濫捕及選擇性檢控。

泛民主派昨於立法會批評警方濫捕示威者,以阻嚇市民參與遊行示威,但最後只控告活躍示威者或遊行搞手,是選擇性檢控。黎棟國指出,十年前香港每年只有約二千宗集會遊行,去年則激增至六千八百多宗,當中大部分是和平遊行,但涉及擾亂秩序的違法行為亦明顯增加,警方因而要採取果斷行動,並會嚴格依照律政司的檢控政策,包括考慮證據是否充分、有無合理機會定罪及是否符合公眾利益,決定是否檢控被捕人士,絕對不受政治、傳媒或公眾壓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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