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廣東試點廉政

作為內地開放最早的地區,廣東也在廉政方面首開風氣。廣東省委在汪洋的領導下制訂《從嚴治黨五年行動計劃》,包括探索實行「黨員領導幹部家庭財產申報在一定範圍內公示」的制度。即使這個行動計劃比較保守,在申報上加了「一定範圍」的限制,惟中央一直抗拒實行官員的財產申報制,今次廣東先行先試總算是突破,且看能否由廣東的試點擴至廣東全省乃至全國。

廣東的試點選珠海橫琴、廣州南沙、韶關始興縣,面積不大,但橫琴與南沙屬新區,建設繁重,依往例會是貪腐溫床。作為粵港澳合作的重點地區,它們廉政與否有較大影響,或許我們不能因這三個試點人口較少,而低估廣東省政府先行先試的決心及其重要性。

始興縣的試點已開展半年多,可能因推行順利,便將之與橫琴、南沙並列為全省試點來宣傳。始興縣的試點只限於科級領導,該縣屬處級,科級便是縣屬的部局,還沒有上至縣處級領導官員,過於小心謹慎。現時內地的貪腐滲透氾濫於整個官僚體系,科級當然要「被針對」,但處級乃至橫琴南沙主要領導人的廳局級領導幹部也應一併用陽光政策來審視約束。

我們還未知道試點的詳情,但若依循始興例子只限科級官員卻未免太保守,只打下級,不打上級。須知內地官場貪腐,買官賣官實為主軸,若不針對上級官員,不能暴露買官賣官活動,便難以在下級收反貪腐的作用。廣東省要先行先試,應做得更為徹底,才有影響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