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港大生狎童終審維持判監

【本報訊】智商高達一百四十五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四年級高材生曾慶倫(廿二歲),去年十月廿二日在九龍一小學教授英語輔導班期間,帶七歲男生往廁格小便後,藉詞清潔而趁機非禮男童下體,他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被判監八個月,他不服定罪早前向高院提出上訴被駁回,他昨日再向高院申請終審法院的上訴許可,法官認為此案只涉及事實的爭拗並無涉及法律爭議,否決其申請,他需繼續服刑。

除本案外,曾慶倫於十五歲時因在公廁內用剪刀割傷一名十歲男童的包皮,當時判入勞教中心。

案件編號:HCMA 42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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