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狂駕撞傷鄰居 退休教師社服

【本報訊】退休小學男教師因妻子患癌以致心情欠佳,欲驅車載妻子兜風散心,卻遇上鄰居座駕阻路,無法出車。結果情緒失控,駕車撞向鄰居的車和另一架車,以及撞傷鄰居和到場調停的保安員。涉案退休教師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狂亂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罪,裁判官昨日判刑時指考慮案發背景特殊,輕判他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五千元及停牌兩年,另需向保安員賠三千元。

指鄰居座駕塞通道

案情指,六十四歲被告陳榮桂事發時居於元朗錦綉花園,今年七月廿一日晚上,他向管理處投訴鄰居的車阻塞出車通道,保安員到場要求鄰居開走其車,鄰居拒絕。被告遂開車,並不斷駛前退後,兩次撞向鄰居的車,期間亦撞到另一輛泊在附近的車和鄰屋大閘,被告最後被人拉出車才住手,事件中保安員和鄰居的腿部被撞致輕傷。

辯方昨求情時表示,被告對案件感悔疚,其患癌妻亦自覺有責任,並因而停止接受化療。

裁判官接納被告今次犯案是一反常態,鑑於他以前對社會有貢獻及犯案與妻子患病有關,遂決定輕判被告。

案件編號: TMCC 3453/20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