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反腐須打大老虎

內地官場最近頗有一種風聲鶴唳的感覺,第五代領導人上場短短二十天左右,已有十幾名貪官極速落網,最大的一位是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他剛在十八大當選中央候補委員,櫈子還沒坐暖便被雙規,實在諷刺得很。十八大高舉反腐旗幟,「露頭就打」,果然大有收穫。

問題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在幾乎無官不貪的神州大地,抓了十幾名貪官根本算不了甚麼。正如年前落網、受賄達十六億元的廣東茂名前市委書記羅蔭國所說,「你們以為我是貪官,關鍵誰不是貪官,你們能說出一個我這個級別的不是貪官的嗎?中國不就是腐敗分子提拔腐敗分子嗎?中國不就是貪官查貪官,腐敗分子反腐敗嗎?」

沒錯,雖然羅蔭國夠狂妄夠囂張夠無恥,但他說的確是實話,當今中國,要找一個身家清白的官員,恐怕比大海撈針還要難,莫說羅蔭國這個級別,即使再高的級別也不例外。不是說「中國影帝」家族財產達二十七億美元嗎?要反腐,就要打大老虎,一味抓小老鼠是無濟於事的。

你有張良計,他有過牆梯,許多貪官早就安排好後路,家人和財產大多已轉移海外,隨時逃之夭夭,再不抓就來不及了。不難預料,隨着愈來愈多貪官浮出水面,捲款出逃的現象將會愈演愈烈,西方國家坐收漁人之利,來者不拒,想窮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