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部署的「孤星行動」派出臥底男警滲入搜證,日前成功採取行動,搗破專門提供內地高鐘妓女服務的賣淫集團,並拘捕丈夫是懲教署職員的懷疑女主腦及多名內地艷女。涉案女主腦與兩名中年女助手及廿六名持雙程證來港疑賣淫的內地女子,昨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分別控以販運他人來港及違反逗留條件等罪。廿九名女被告分成兩排逼爆犯人欄出庭應訊,部分內地女子高挑貌美,以OL及闊太打扮為主,部分報稱任教師、記者及模特兒學校學生等。裁判官鑑於案情嚴重,否決全部被告的保釋申請,並按控方要求將案件分別押後至本月廿一日及下月四日再訊。
疑是案中主腦的首被告張玉霞(卅七歲),報稱無業,被控販運他人進入香港罪,指她在今年十月至十二月五日間,於尖沙咀漆咸道南的大廈單位內,參與將廿六名女子從內地帶入港進行賣淫活動;次被告霍俊麗(五十五歲)及第三被告符曉玲(四十歲),亦報稱無業,各被控協助販運他人進入香港罪。
餘下廿六名持雙程證的內地女被告(廿歲至五十七歲),各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罪,指她們在十二月五日於上址以訪客身份進行賣淫工作。眾被告暫毋須答辯。
庭上所見,廿九名女被告分兩排擠擁地站在窄長的犯人欄,大部分內地被告均擁高挑長腿身形,作高貴闊太或斯文OL打扮,穿行政套裝、貼身短裙及毛毛外套等,悉心整理髮型妝容;而被指「靚太」的首被告混在後排,未能看清其芳容。
控方庭上指,警方在本月五日於漆咸道南單位拘捕所有被告,並在現場搜獲大批現金及商業交易文件。警誡下首被告直認負責安排涉案內地女子來港賣淫,部分被告亦已作招認。控方現申請將頭三名被告收押至一月四日再訊,另外廿六人則收押至本月廿一日;期間警方會繼續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以考慮控罪是否合適。
眾被告申請保釋時透露她們的背景,辯方指首被告與懲教署職員的丈夫居於屯門,育有子女,收租維生;首被告並投訴在警署遭警摑臉,否認自願招認案情。次被告及第三被告表示對案不知情,只是短暫逗留上址探朋友,沒擁該處鎖匙。
至於廿六名內地被告,部分報稱任教師、記者、看護、超市老闆及模特兒學校學生等,其中一人聲稱以旅客身份居於上址;大部分人已婚及育有子女,部分被告的丈夫是港人。辯方指控方並沒有任何指控內地被告賣淫的實質證據,被捕時各人亦非進行性交易,上址亦只是一間無牌的平價旅館。
案件編號:KCCC 497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