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骨灰龕位長期短缺,私營骨灰龕場就愈開愈多,爭奪利益龐大的陰宅市場,本報多年前已揭發私營骨灰龕場過分密集、有龕場涉違反地契等問題,但政府後知後覺,延至前年才公布骨灰龕政策檢討諮詢文件,以及列出私營骨灰龕場名單,將合乎規定及未合乎地契或城規要求的龕場分作「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簡稱「表一」及「表二」)供公眾參考,但至今仍未落實推行發牌制度。
本報早於○七年已揭發不少私營龕場過於密集,部分墓園亦因業權起變化而令消費者蒙受損失,○八年更揭發多個骨灰紀念花園管理不善,部分猶如爛地,堆滿雜物垃圾,衞生情況欠佳。其後不少龕場被揭懷疑是在未經許可土地上經營,但地政總署和規劃署互相卸責,令龕場無王管。
當時由周一嶽領導的食物及衞生局,延至一○年七月才推出骨灰龕政策檢討諮詢文件,加入規管,建議在全港找出十二幅土地興建骨灰龕進行公眾諮詢,發展局同年底公布私營骨灰龕場名單,將獲當局確認符合地契用途限制及城規規定而列入「表一」,未符地契及城規要求而被列入「表二」,但當局一直拒表明會否取締「表二」龕場,令消費者無所適從。
食衞局去年底再推出第二輪諮詢,但是就發牌制度的建議,最快要到一三年才會提交草案,故現時私營龕場仍然如無王管,遭各界批評。截至今年九月,被列入「表一」及「表二」的骨灰龕場分別有三十二間及八十五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