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岳家族被揭沾手經營列為違規的骨灰龕場。位於葵涌的私營骨灰龕場弘道堂,一直被發展局指為違反地契條款及規劃土地用途而列入違規龕場名單之內,弘道堂所在地段的業主近日入稟高院挑戰政府,要求法庭裁定地契及規劃大綱並無禁止在該處擺放骨灰,政府無權干預。本報追查下發現,原來弘道堂由林建岳母親余寶珠出資經營,林建岳兩名堂兄弟亦有份參與其中。
弘道堂位於葵涌耀榮街十六號,本案原告聲暉有限公司,乃該地段的業主。弘道堂官方網頁顯示,弘道堂是一個道教組織,內設有龕位二萬六千個;但根據今年九月下旬上載發展局網頁的私營骨灰龕資料,弘道堂仍是被政府列入私營骨灰龕第二部分的其中一個場地,即根據地契,該地段不准用作骨灰龕用途。此外,分區規劃大綱規定該處是作商貿用途,故認為它違例。
外界曾盛傳弘道堂與林建岳有關連,本報翻查聲暉有限公司的公司註冊資料,發現曾擔任林建岳私人助理的馮國雄是聲暉的其中一名董事,另外七名董事之中,有兩人與林建岳名字相近,分別為林建源及林建堯。另資料顯示,演藝界名嘴查小欣的丈夫李學斌,為弘道堂擔任顧問並曾代表弘道堂對外發言。
本報昨日成功聯絡到馮國雄,馮證實,弘道堂乃林建岳母親余寶珠出資買地及營運,至今投資總額累積約兩、三億元,暫未有回報,他亦證實林建堯及林建源,是「林伯(林建岳父親林百欣)細佬嘅仔女」,亦即余寶珠的姪兒,其餘董事均是余的世姪,無親屬關係。馮指余將弘道堂的行政全權交由董事之一的譚秉文負責。
馮國雄續稱,林建岳在弘道堂上「全部冇份」,更指林建岳曾憂慮「未必攞到牌」而反對該項投資。而馮自己則只是「掛名」董事,無金錢投資亦無參與行政,不知是次法庭訴訟詳情,故不作評論。
本案被告為律政司司長(代表地政總署署長及城市規劃委員會)。原告在入稟狀中稱,原告於○七年十二月,以一億一千多萬元購入弘道堂所在地段。
原告現要求法庭頒發聲明,確認政府在一九三四年批出、四○年修訂的地契,並無禁止該地段用作儲放火化遺體之後的骨灰的場所。
此外,原告亦針對城規會訂立的分區計劃大綱,要求法庭聲明,現使用該地段的弘道堂屬於宗教機構,而根據葵涌區分區計劃大綱圖,宗教用途是必定獲准的土地用途,毋須城規會審批。基於以上原因,原告要求法庭確認,它有權利用該地段擺放骨灰,毋須地政總署、城規會、或任何政府或法定機構批准。
案件編號: HCMP 278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