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工程師:非個別業主僭建

記者日前聯同結構工程師蘇耀坤前往上述的三幢大廈視察,他認為從三幢大廈廁所及廚房的排水管排列,估計並非個別業主可自行改建,故不排除是發展商在批出入伙紙前改建。

「原有圖則有問題,好似一三四號唐樓間隔,要穿過公共走廊先去到廚房同廁所。」蘇稱,若樓宇要進行大維修,必定會對老業主構成很大影響,他建議大廈可拆除天台的僭建屋,利用天台位置打通兩幢大廈的樓梯,並在梯間加設滅火筒或沙桶等設施,希望可通過署方檢定。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批評屋宇署的工作效率散漫,以及遲遲未能回覆傳媒查詢事件。王質疑消防處轉介上述違規改建個案給屋宇署達十年,惟對方一直未見處理。他認為在今次事件中,業主被蒙在鼓裏,如早點知悉,可早向發展商追索,故發展局、運輸及房屋局應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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