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清拆令遲來50年 老業主叫苦

在單位住了五十年,近期竟突接獲屋宇署的清拆令,指單位有三分之一面積佔用公共走廊,被勒令還原,否則每天會被罰兩萬元。這天方夜譚故事,發生在佐敦三幢有五十年樓齡的多名唐樓業主身上。該班年邁業主不少是一手購入單位,從未改動間隔,對於最近被指違規改建,他們大呼被屈,質疑屋宇署及消防處為何數十年來都未揭發僭建,今日卻突發清拆令。這班原以為可安享晚年,有瓦遮蔭的長者,現為這催命的清拆令弄致寢食難安,更為數十萬元「還原」單位的費用坐困愁城。

「有乜理由依家先話我個單位違規改建?買嘅時候個間隔已經係咁!」八十八歲謝伯,五十年前以一手購入佐敦上海街一三六號二樓一個唐樓單位,自入住至今,謝伯除將露台密封,擴大廚房面積外,並未有改動屋內任何間隔,惟今年八月,他收到由屋宇署頒布的命令,指其單位內部分客廳、廚房及廁所的面積為霸佔公共走廊所得,要求須在六十天內「還原」,「清拆要好多錢,拆完間屋由五百幾(平方)呎得番三百幾呎。」

三幢唐樓同一發展商

記者發現,除謝伯居住的一三六號唐樓外,毗連的一三二號及一三四號唐樓單位業主,收到屋宇署的頒布命令,不少業主被指違反《建築物(規劃)規例》,如在公共走廊加建搭建物、在後樓梯間圍牆開鑿一個門口,或鐵閘門向後樓梯開啟。

據了解,該三幢樓高八層的唐樓,於六○年由同一發展商興建,連劏房及天台的僭建物,目前最少共有三十四戶,當中大部分住戶是長者及少數族裔。據大廈圖則顯示,該三幢唐樓由一條公共走廊貫通。

不過,記者早前到上址視察,卻發現一三六號唐樓是單幢式「一梯一伙」間隔;而一三二號及一三四號則是「一梯兩伙」設計,未見圖則顯示貫通三廈的公共走廊。而根據相關消防法例規定,超過六層高的大廈不可只設有一條樓梯,故此一三六號唐樓已不符合此守則。

對於在數十年後才被屋宇署指單位違規加建,三幢大廈業主均感到莫名其妙。在該處居住廿多年的黃伯,質疑該三幢大廈既然作出大型的間隔改動,為何消防處巡查多年沒有發現?黃伯坦言,大部分業主為長者,無錢清拆回復圖則的間隔,「大家唔怕釘契,但怕罰錢,每日罰兩萬元,點畀?」

間隔從未有任何改動

居於一三六號六樓的鄰居關婆婆亦指,其大伯娘是單位一手業主,六六年和她入住,過去從未改動任何室內間隔,當提起被當局勒令「拆屋」,她即眼泛淚光,更茶飯不思。而在一三二號唐樓居住四十多年的江伯指,其子女已結婚遷出單位,當局現在才指間隔違規,令人難以置信。

就業主被指改建單位,油尖旺區議員陳少棠指「離奇」,並指要高齡業主花數十萬元做工程很殘忍,加上維修期間他們可能要流離失所。他指經向署方反映下,有關清拆令可延期至明年一月,他希望當局彈性處理事件。

消防指逃生途徑受阻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該處人員於○一年巡查上址時,發現天台有僭建物,部分單位門開啟時外掩,對逃生途徑構成阻塞,且在樓內加開未經批准的單位入口及牆窿,故轉交屋宇署執法。發言人稱,過去十年,處方曾在上址大廈進行十八次巡查,並就阻塞逃生發出十五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由於在規定時間內遵辦,故未有檢控。記者就上述單位違規改建問題向屋宇署查詢,惟至今個多月未獲回應。

圖:崔祖佑、關萬亨

文:杜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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