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前高層續約覆核敗訴

【本報訊】城市大學傳訊及公關處前處長譚世英,不滿城大於去年底拒絕與她續約,因而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早前審訊後昨頒發判決書,指事件純屬私人法律糾紛,故駁回她的司法覆核及要她支付訟費。

譚世英向校方索1700萬元

城大傳訊及公關處發言人對裁決表示歡迎,更首度披露譚世英早前亦曾就不獲續約一事向勞資審裁處提出申索,要求城大支付一千七百多萬元,但審裁處聽取她的理據後已於今年六月駁回她的巨額申索,校方最終只須付十四萬元特惠金給她。

身為資深傳媒人的譚世英在○八年底簽約成為城大職員,合約為期三年。她最初擔任傳訊處處長,其職銜後來改為傳訊及公關處處長,她於○九年底轉調到學務辦公室做高級主任(傳訊),校方其後認為不再需要該職位,決定在她於去年底約滿後不再續約。

案件編號:HCAL 3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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