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昨日宣布,放棄將何東花園列為法定古蹟,業主可以如願拆卸重建;同時宣布保留中區政府合署西座,連同東座及中座一併撥給律政司及與法律相關的非政府組織使用。應該保留的面臨拆卸,本來計劃拆卸的卻保留,港府在保育方面毫無準則,進退失據,是弱勢政府的典型表現。
自政府總部由中區遷往金鐘添馬艦,如何處理舊政府山建築群成為各界關注焦點,是保育還是發展,理應交由專業機構評估及政府綜合考慮決定。曾蔭權前政府標榜要在保育及發展之間取得「平衡」,決定保留東座及中座,而西座被指欠缺建築特色,有意將之改為地產項目並公開招標,以緩解中環甲級寫字樓供不應求的問題。不過,環保團體強烈反對拆除西座,斥為「官商勾結」,並打出「不要地產山」的旗號,點燃了社會上的「仇商、仇官」情緒,民間的保育支持度不斷上升。顯然,西座保育戰不再是學術及文化上的專業討論,而是被政治化了。
群情洶湧之下,本來應決定西座命運的「古物諮詢委員會」前後矛盾,舉棋不定。今年六月,古諮會投票將西座暫定為保留價值較低的二級歷史建築,被輿論批評為港府的重建方案開綠燈;後來受到政治壓力,又傾向提升西座評級。鑑於事件高度政治化,港府繞過古諮會,直接決定保留西座,並為朝令夕改自找下台階,說是本欲將東座及中座撥給律政司做辦公樓,因不敷應用,故一併將西座撥給律政司及相關法律組織。為了自圓其說,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也出面解畫,指將律政司所有部門集合在一起辦公,有助提高效率,有利香港在國際法律與仲裁方面的發展云云。
港府保留西座的理據其實非常牽強。須知政府總部搬遷後,理應將舊政府山轉作其他用途,如今將整個政府山劃歸律政司及相關法律組織使用,這是否規劃失當?正如有人指出,就算保留西座,亦可以將之出租給商業機構,既可增加公帑收入,亦能彌補中區寫字樓不足,政府若因擔心被指控「官商勾結」而斬腳趾避沙蟲,只會引起更多的爭議。
至於放棄保育何東花園,也凸顯港府的保育是心血來潮,有欠周詳。何東花園別具特色,確有保育價值,但它是私人物業,未經業主同意並妥善安排補償方案前就貿然將之列為暫定古蹟,必然引起業主反彈。香港是資本主義社會,私有財產不可侵犯,港府最終舉白旗投降,可謂自取其辱。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港府不斷以今日之我打倒昨日之我,連保育政策也出爾反爾,必然付出沉重的政治代價。當政策「成熟一項、推出一項」變成「推出一項、夭折一項」,今後能否維持有效管治,不能不令人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