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歲婦人鄧秀領去年二月十二日在石籬邨住所內,被指因擔心七十三歲丈夫會「鍊死」十二歲兒子,涉嫌用木棍擊打其夫頭部令對方失血過多致死,鄧當時被控謀殺罪,案件今年三月審理時,法官裁定她毋須答辯和當庭釋放。律政司為此上訴昨判得直,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犯錯,將該案發還高院重審,但上訴庭罕有地准許涉及謀殺的女被告「一個仙唔使畀」,擔保外出候審。
女被告鄧秀領昨在上訴庭三名法官休庭商議結果期間,一度因擔憂而在庭上痛哭,要由親友和律師安慰始冷靜下來。上訴庭之後判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被告謀殺和誤殺罪名不成立的判決,下令案件盡快發還重審。律政司一方則表示,今要求被告的擔保條件「極不尋常」,指她正失業,只是兼職清潔和領取社會福利,故只須她自簽五千元擔保,即不用她支付分毫,另要她每周六到警署報到一次、交出旅遊證件和不得離港等,獲法庭批准。
案件編號:CACC 9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