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男子陳竹男○九年八月在荔枝角收押所被羈押不足兩日死亡案,三名負責看守的懲教署男職員被指曾對他使用過多武力,早前在區院被裁定嚴重傷人罪成判監十六個月。三人早前已提出上訴,上訴案定於明年五月廿一日審理,三人昨申請保釋獲上訴庭批准,各准以五萬元現金保釋但期間不得離港。
上訴庭法官判決指,據現時三人的上訴理據,不認為有大勝算機會,但因三人的出獄日期是明年七月廿一日,在上訴案開審時他們已服完大部分刑期,故決定先讓他們保釋等候上訴。涉案三名上訴人依次是一級懲教助理梁盛志(四十六歲)、懲教主任蘇嘉瑋(卅五歲)及高級懲教主任鄧旭波(四十八歲),三人離開拘留室時戴上口罩,急步衝上早在庭外等候的七人車。
案件編號:CACC 38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