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珍醬油受污染索償300萬

【本報訊】百年老字號香港品珍醬園指控一間建築公司,於○八年五月在品珍位於元朗的廠房進行鞏固斜坡工程時,將石屎濺進品珍初釀造的一百零八缸豉油內,令豉油受污染而不能繼續釀造及出售,品珍為此興訟要求該建築公司賠償約三百萬元,案件昨在高院開審,庭上透露被告一方承認責任,但與原告就賠償額及受污染豉油數目均有分歧。品珍的第三代掌舵人黎昭鵬將於今日出庭作供。

不能再循環釀豉油 控廸時建築

原告是品珍醬園有限公司,被告是廸時建築有限公司。據原告一方陳詞指,原告於元朗洪水橋丹桂村設有廠房釀造豉油,被告於○七年三月獲土木工程署的工程合約,在醬園廠旁進行鞏固斜坡工程,並於○八年五月十六日下午進行倒石屎工程時,誤把石屎濺到醬園正在釀造的其中一百零八缸豉油內;原告當時正在釀造頭抽且快將完成,但遭污染使其不能再循環釀造豉油,原告指一缸豉油可循環釀造五次,受污染後完全不能使用。

原告指,頭抽價錢雖較貴,但只能釀造小量,故要求賠償約六萬元,另外四次釀造則可生產出大量豉油,要求賠償約一百八十二萬元,至於可用作生產其他醬料的豉油渣亦需賠償約九萬元;原告另要求賠償因此事而不能使用受影響的曬豉油場地之租用費,約一百一十六萬元及雜費約四萬五千元。

被告則指,經諮詢生產力促進局後認為受污染豉油只是混入了不足以損害健康分量的甲醛,且只有九十二缸豉油受污染。資料顯示,品珍醬園於一八九八年成立,現時已經營至第三代,除豉油外,醬園亦有出產辣椒醬。

案件編號:HCA 91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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