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困內地女 高院企跳

【本報訊】來港旅遊雙程證女子,疑不堪感情困擾,昨午潛登金鐘高等法院大樓天台跳樓,但跳下前致電報警預告,警員趕至勸喻,成功令她打消死念,不致客死異鄉。

尋死獲救內地女子姓黃(四十歲),據稱她在鄉間受感情問題困擾,日前持雙程證來港遊玩散心,但連日來鬱結未解,更感萬念俱灰,萌起自殺念頭。昨午二時許,她獨自走到法院道高等法院大樓,偷偷登上十五樓天台,打算跳樓自殺,期間致電警方揚言:「我想死呀!」

警員聞言大為緊張,立即趕抵向黃女游說,經好言勸喻後,她心情才告平復,自行返回安全位置,由救護車送院檢驗。據悉,黃女在香港無親人,相信她不牽涉法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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