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擾攘近兩年、曾被列作暫定古蹟的山頂大宅何東花園保育計劃宣告失敗。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不將何東花園列為古蹟,因考慮到業主表明會向政府追討逾七十億元的賠償,市民未必認同以巨額公帑作保育,業主如提出拆卸申請,工程最快可於三十五日後展開,當局承認以換地等經濟誘因保育未必行之有效,未來將檢討現行涉及私人業權的歷史建築保育政策。
陳茂波指,去年十月古物事務監督計劃將何東花園列作古蹟,但遭業主反對,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到有關意見後,決定接受業主呈請,不將何東花園列為古蹟。因考慮到前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曾九度與業主商討,提出換地建議仍未能達成共識,業主表明將會引發訴訟,堅決不會開放大宅予公眾,更提出七十億元的賠償,與當局預算的三十億元相差太遠,以巨額公帑保育亦未必獲市民認同。
陳茂波承認,上任後未有再與業主磋商,因對方「企得太硬」,但昨日已去信業主希望能再進入大宅,以錄影及相片形式保育大宅,但認為將拆卸大宅另覓地點重建的可行性較低。當局指已獲批重建及拆卸圖則的何東花園只需向建築事務監督申請拆卸大宅,處理需時最多二十八日,再在動工七日前通知當局,即如業主現時申請工程最快可於三十五日後展開。
陳茂波承認,過去雖然有歷史建築能透過提供經濟誘因成功保育,但今次事件反映有必要檢討私人歷史建築保育政策,包括是否就動用公帑設上限、達至某級別的歷史建築才保育及要求業主承諾將建築有限度開放等,但未有檢討時間表。
本報記者昨日曾到何東花園訪尋業主,保安員指業主不在家中,據悉業主何勉君現時不在香港,暫不作回應。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陳智思說,事件反映政府處理私人物業的保育難度大,如果需要付出數十億元公帑保育何東花園,市民亦未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