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界促規管激光美容

【本報訊】DR醫學美容集團毒血針事件掀起討論規管醫學美容療程,消費者委員會今年首十個月接獲近百宗光學美容投訴,當中近七成涉及激光美容,約三成四在療程後出現灼傷等副作用。消委會前總幹事劉燕卿指,不少美容產品的成效聲稱均沒有醫學根據,消費者使用前需審重考慮。香港鐳射醫學會呼籲政府盡快立法監管激光機進口,並規定高強度的激光機須由註冊醫生操作。

香港鐳射醫學會及香港醫學會等昨舉辦鐳射醫學研討會討論提高醫療激光的安全性。有份參與的劉燕卿稱,消委會今年首十個月接獲九十九宗光學美容投訴,超越去年全年七十八宗,當中六十九宗涉及激光美容、十三宗涉及脈衝光,十七宗其他光學療程,有療程的費用更高達廿四萬元。

劉燕卿指,投訴個案中,卅四宗出現灼傷、留疤及皮膚過敏等副作用,有女事主接受脫毛療程令小腿二級燒傷。她說,不少美容廣告誇張失實,如聲稱可永久脫毛,但醫學界只能做到永久減少毛髮;有聲稱儀器屬多功能,實際上很難做到。整形外科專科醫生應純原表示,幹細胞治療仍屬實驗室培植階段,市面涉及幹細胞的療效聲稱並未有科學實據。

須由註冊醫生操作儀器

香港鐳射醫學會主席陳偉民表示,美容院多使用高強度激光機作彩光及激光美容,政府並無規管激光機進口及操作,政策落後,建議政府立法規定達3B及4級的激光機須由註冊醫生操作。

美容業界不滿醫學界藉當局研究規管,乘機「踩過界」,趕絕美容業生存空間。

香港醫學會代表周伯展認為,因市民未有足夠意識保護自己及美容業界不夠自律才要求政府立法,強調不會以利益作考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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