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墮「假卡黨」陷阱而招致損失,市民能否追究責任?有法律界人士指,若因保安存有漏洞而令賊人有機可乘,銀行或需承擔法律責任,豁免受害人的一切損失。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銀行有責任為客戶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若有市民因提款卡資料被加裝的讀卡器盜取,而有金錢損失,如能證實問題乃因櫃員機存有保安漏洞,又或銀行保安措施有所欠缺所致,則足以成為受害者要求銀行豁免相關損失的理據。
另外,陸指若有不法之徒透過加裝讀卡器盜取提款卡資料,然後製造假卡,則過程可以涉及企圖盜竊、製造虛假文書、行使虛假文書等多項刑事罪行。
陸補充,面對此類案件時,執法部門一般會在考慮賊人的整體犯罪行為後,控以串謀,以帶出該些有組織罪案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