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次譚雅士大宅的寓保育於發展計劃突然改變,完全是因大宅業權始終由業主擁有,但港府沒有與業主簽訂任何規定業主一定要有限度開放大宅的協議。
業主○四年後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出四個方案,一個是要求拆去大宅重建,一個是要求拓大地盤面積發展,一個是同意保留大宅作會所並承諾有限度開放,另於地皮內興建住宅大廈,由於○八年港府認同保留大宅並作有限度開放,而城規會亦因為政府支持及考慮到業主會有限度開放建築物,因此通過此項住宅發展及保育方案。
另一個與譚雅士大宅情況類似,一度有望成為法定古蹟的何東花園,同樣至今前路未卜,何東花園業主何東孫女何勉君,早年申請拆卸大宅重建成十二幢洋房,港府去年一月即時宣布何東花園為暫定古蹟,並向業主提出以鄰近地皮交換,但業主拒絕,暫定古蹟的一年有效期過去,當時曾蔭權及行政會議並無拍板決定何東花園列作法定古蹟,該花園還原為一級歷史建築物,不再受古蹟條例保障,業主有權拆卸重建。業主何勉君早前表示會待新任行政長官及行會開會討論事件後,才決定處理辦法,並希望新政府可盡快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