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豐澤3員工詐騙罪准社服

【本報訊】iPhone4於前年開售期間,三名豐澤電器員工違反公司「一人一機」政策,以虛假顧客名字及電話號碼偽造數十張單據,藉此扣起一批iPhone4。他們早前共承認三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以及一項代理人串謀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昨日在東區法院被判接受八十至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兩男一女被告為高級營業員陳曉龍(卅五歲)、女收銀員史琴慧(四十五歲)及營業主管吳華進(廿七歲)。辯方求情時稱陳已知錯,不會再犯,而吳在案中並無得益,為幫同事才會捲入案件之中。

違誠信令客人失望

裁判官稱陳違反誠信,亦令客人失望,他雖曾任控方證人頂證其他被告,但因口供不獲法庭接納未能令不認罪的被告入罪,現判他二百四十小時社服,其餘兩名被告則被判八十小時社服。

案件編號:ECCC 4554/11及68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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