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中學男教師今年五月二日提議駕車送十七歲女教友回家,途中在荃灣麗城花園的停車場內,兩度攬着女方臀部並抱起她,及用手掌在她左胸打圈。涉案廿七歲被告王仲偉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裁判官昨於荃灣法院判刑,嚴斥被告為人師表,又是事主長輩,卻無法自制並作出非禮行為,被定罪實在咎由自取,判監無可避免,遂判他入獄卅天。
案情指,被告並非事主就讀中學的老師,兩人在教會認識,今年初事主籌備其校的聯校辯論比賽時邀被告任評判,二人因而增加聯絡。案發時事主在補習下課後,被告建議接載她回家,二人途經停車場時被告抱起事主,並用手掌在她左胸打圈,事主事後報警。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受很大懲罰,其同事、校長及教友均有撰信求情。
案件編號:TWCC 203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