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機場禁區行李處理區行李篋自焚事故,有員工質疑事發時煙霧感應器根本無效,警鐘並沒有同時響起,又指事發時,火光熊熊,煙霧彌漫,機管局應即時疏散在場人士。
該員工指出,現場樓底高達十多米,煙霧感應器可能未能即時感應到,反而廁所的煙霧感應器,過去曾因有人匿在廁所吸煙而感應到,曾有消防員到場調查。至於火警疏散演習,過去在禁區外有定期進行,但禁區內欠奉,認為局方有必要針對禁區內進行火警疏散演習。
機管局發言人表示,火警發生時,已啟動火警警報系統,消防及機場中央控制中心即時收到警報,由現場當值員工用滅火筒迅速控制火勢,消防員到場將火救熄,事件中無人受傷,機場運作正常。過去三年,機場曾舉行三十次各類型防火演習及簡介會,其中三分之一屬於大型防火演習。
事發前日,機場禁區行李處理區一個等候轉機的行李篋,在輸送帶運送期間突自焚,產生大量濃煙,消防員到場將火撲熄,初步懷疑是行李篋內有液體引發火警。當時有逾百員工在場工作,機管局並未疏散員工,有員工指消防警鐘於半小時後才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