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在立法會開展新年度就提交撥款申請是不尊重立法會,這種指控是有點言過其實,政府只是以最快的速度向立法會要求撥款。
特首梁振英一直以做事快手快腳為號召,張建宗局長當然要跟上腳步,以快打慢,其目的很簡單,就是希望長者可以在最快的時間內取得津貼,然而,就算梁特首想快、張局長想快,四十萬長者也想快,但最終也要立法會同意撥款,政府只是做了其分內事,把要求送到立法會;立法會幾時批、幾時審,這是立法會的事,行政部門無法干涉,就算有議員又玩拉布,拉到明年,那都是立法會又或者個別議員的事,跟尊重不尊重無關!
所以立法會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程序進行,速度可以由立法會控制,而決定權也在議員們的手裏,他們可以投票支持,可以不支持,但無論支持或反對,都是在陽光之下,香港市民和選民都有目共睹。總而言之,就是政治責任自負!
整件事件,本來就不複雜,這並不是全民退休保障的起點,而是單一性的計劃,對於有需要的長者,有二千二百元,一定比沒有好,所以根本不必搞甚麼聽證會,只需要用普通常識,又或者到區內跟長者聊一聊天,就一清二楚,就算聽證會得出一個結論,給三千比二千二百元好,但也無法改變政策,因為財政權力在政府手中,政府從實際和整體出發,而不會只從長者的角度來看,要言之,立法會只決定要還是不要,如果只是決定要,那早好過遲,好事何必多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