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江山:制止港獨政府有責

最近,以打着殖民時代「米字旗」,叫囂「中國人滾回中國去」、「香港要獨立」以及自稱「我哋係香港人,唔係中國人」為「特徵」的「港獨」活動有蔓延之勢。對此不正常局面,特區政府要負上很大責任。

本來,《基本法》序言講明:「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第一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的行為」。任何「港獨」言行絕對違反《基本法》,亦違反全國適用的《反分裂國家法》。然而,由於港府的懦弱,被民粹「騎劫」,出現兩大敗筆:

其一是「二十三條立法」夭折,造成「一國」原則的法律防線迄未建立;其二是「國民教育」流產造成「一國」原則的意識底線全線崩潰。而梁振英管治班子,置身泛政治化社會氛圍,面對「抵制赤化」、「齊抗共」、「抗殖反國教」以至「中國人滾回中國去」、「香港要獨立」一類狂妄挑戰,政治論述一片空白,完全喪失話語權,甚至有人竟然講出「港獨」行徑「唔算犯法」的糊塗說法,令人驚訝!

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一國兩制」中「一國」是「兩制」前提。

梁振英班子政治上要加強,心理素質要加強,戰鬥力要加強。記住:捍衞「一國」原則,尊重兩制差異,二者不可偏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