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只得中三學歷的廿三歲男子,為了獲得月薪達萬多元的機場保安工作,在保安公司應徵時虛報,自行把學歷「升呢」至中五程度以符合該工作條件,並交出早前向民政事務總署發假誓以獲得的中五學歷證明書,之後成功受聘。惟工作半年後他離職時,卻向公司自爆因只得中三學歷欲繼續進修,因而惹上官非。被告昨於荃灣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裁判官准他保釋至十一月十二日,以待索取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被告張煒南,報稱機場保安,被控在今年三月十四日於大嶼山赤鱲角機場保安公司的招聘室內,訛稱自己有中五教育程度,從而獲得上述公司以一萬二千二百卅元僱用。案情指被告早於○九年十月廿二日向民政事務總署發假誓,以取得有中五學歷的證明,之後他事發時,利用該假宣誓證明書應徵須有中五學歷的機場保安員。被告三月廿六日受聘,及後在九月十七日辭職時,公司職員了解他離職理由時,被告表示因只有中三學歷希望繼續進修,因而自揭虛報學歷,職員報警。
案件編號︰TWCC 275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