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警暫不作心理評估

【本報訊】「徐步高案」後,警隊於前年四月一日開始推行「入職心理評估」,迄今已有五千七百九十一名投考督察及警員者接受評估,警隊在當中取錄了一千六百八十三名學警及二百七十九名督察。據悉,警方暫不會為現職人員做心理評估。

無區分合格與否

警方發言人表示,心理評估結果並沒有合格或不合格區分,有關結果可對申請人的認知能力、情緒韌力及性格特點等有額外的參考作用,警隊仍會繼續以考生在遴選程序中所顯示的各項才能,如領導潛能、溝通技巧、判斷力、推動力及常識等,來決定考生是否適合擔任警務工作。

警方發言人續謂,人事部最近檢討入職心理評估,認為評估令入職遴選制度更加完善,亦顯示年輕的離職人員有減少趨勢,人事部會不時參考海外相關的專業研究及經驗,檢討該項做法。

警方於○八年研究引入「入職心理評估」,但強調與○六年發生的「徐步高案」無關,警隊成立「性格及認知能力評估計劃小組」,由兩名臨床心理學家、一名統計主任及三名助理文書主任組成,專責為投考警隊人士作心理評估,投考者須填寫三份心理問卷,以了解其心理質素、認知能力及價值觀等,評估是否適合當警察,評估結果會於遴選一年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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