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置屋邨公屋單位滲水逾三年,身為大業主的房屋署卻愛理不理,租戶每日慘受污水困擾,家無寧日!有居於元朗朗屏邨租戶指單位三年來滲水不斷,曾多次要求房署跟進不果,只能長期在天花掛上水桶接收水滴。關注團體直斥房署跟進不力,要求盡快正視問題,為住戶提供合理居住環境。
「佢哋不停上嚟試完又試,但係個天花就不停漏完又漏,搞咗咁耐都係冇結果!」李先生直言自○九年起廁所天花已不斷滲漏,房署職員上門了解後,只為天花作出俗稱「打針」之防漏灌漿工程,其後便不了了之,現時滲水範圍已蔓延至露台及睡房天花。
朗屏邨於○五年列入租置計劃,不少單位已出售成為私人物業,李先生之上層業戶便屬其一,李質疑房署為免與私人業戶產生糾紛而未作積極跟進。
房署未有直接回應本報查詢,僅交由外判物業管理公司處理。管理公司發言人承認由○九年八月至今,已三度接獲相關投訴,個案已由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滲水辦)跟進;但首次測試結果顯示投訴不成立;上層單位業戶亦已就第二次投訴進行防漏工程,認為天花滲漏問題已獲解決。
發言人續稱,職員就最近一次投訴上門勘察,發現露台天花有水珠,懷疑源頭來自上層;由於上層單位已售出,故將個案轉交由大廈法團所委聘之管理公司跟進,最後個案再被轉介至滲水辦。發言人強調會於滲水辦完成滲漏測試後,安排進行防漏灌漿工程。
滲水辦發言人指出,首兩次跟進個案時,測試顯示位置的濕度指標低於三十五個百分點,故曾終止調查;惟最近又發現露台、睡房及廁所天花皆出現滲水現象,已到上層單位進行測試,正等候結果。
「房署見條邨已經賣咗,好多時推得就推!但係出租單位嘅業主始終係房署,冇理由要個租客同你擋災!」公屋聯會主席王坤直斥房署態度有欠積極,更指單位長期滲水或影響結構,變相有損公共財產,「私人業主都唔會想自己啲物業殘晒,房署職員可能覺得單位唔係自己嘅就唔去理!」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青衣)建造工程系系主任陳子明指出,為受影響單位作俗稱「打針」之防漏灌漿工程只屬權宜之計,石屎滲透水分後會漸漸逼開防漏物料,而且水分亦有機會沿石屎流往其他位置再次滲出,若要解決滲水問題,必須於源頭位置作出修補。
記者:林松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