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吃過午飯,到中環海濱散步,見一輛救護車及一輛消防車泊在路邊,閃着燈,八、九名消防員及救護員向着一個小型公眾碼頭走過去,原以為有人墮海,但只見一艘街渡正在岸邊。
消防員協助街渡泊岸,穩定船身,再下船協助兩名男子先上岸;然後,救護員拿着毛氈、氧氣及輔助椅進入船艙,未幾,一名老伯伯被抬到岸邊,轉往擔架,送上救護車。相信是居於偏遠地區的伯伯感到不適,但又未至於需動用救援直升機,然而彼岸已有救援隊伍準備就緒。親眼見證一場文明社會應有的互助!
同一晚上,在電視機旁又見證另一場海陸空的拯救行動。一艘私人公司船隻載着百多名員工及家屬,由南丫島出發往中環準備欣賞煙花匯演時,與一艘雙體快速小輪相撞,前者遭攔腰猛撞,旋即斜插沒入水中,逾百乘客隨船墮海。事發後,大批人員海陸空趕往救援,通宵搜救及治理,最終近百人獲救,三十多人死亡。
這宗突如其來的海難造成嚴重傷亡,皆因是海上家庭活動,不少是長幼及不諳水性,一旦遇險,未必有能力自救。但相信各方救援人員已盡全力,減低傷亡!
香港能有如此高效的救援團隊,全賴「養兵」政策得宜。曾有人批評當局規定電召救護車,只能送往就近公立醫院,有私家醫生更指「政策很蠢」,因有打算自費到私家醫院的病人,由於需用救護車,卻被迫送到公立醫院;甚至建議當局可向這類病人收取接載費。但何解不直接自費,用私營護送服務?
若「十‧一」海難發生時,不少救護車接了「生意」,被電召送病人到私院,情況將如何?香港救援團隊表現出色,只因一局沒有出現兩制,一心一用,隨時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