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東北規劃爭論帶出香港應否有都市農業。我反對新界東北不拆不遷,這是小眾利益凌駕社會整體利益。小眾利益要保護,但需合情合理,其中需要平衡和妥協。
我贊成香港要有都市農業,真真正正的農業經營,不是玩票式的,也不應僅限於觀光旅遊性質的自摘農產品活動。都市農業的作用有二:一是食物安全;二是本地食物生產供應體系。二者相關,後者更涉及本地文化保育。
現時本地生產的還有蔬菜、生豬等。規模不大,仍可經營,也大有改善提升的餘地。事實上香港現時荒廢農田極多,在內地供港農產品價格逐步上升的趨勢下,改善經營方法,集中有機,堅持循環經濟,以高質量在市場競爭,依仗嘉道理農場和漁農署支持,可擴大推行復耕計劃,讓一部分港人可選擇投身農業,轉變生活方式。
不過,香港土地資源有限,新界離島等的社會文化形態已大部分改變了,地方文化傳統損耗極大,如新界東北的所謂村落,歷史短、務農的比例也小,土地非農使用多,已經不是原來的地方文化傳統。都市農業以及復耕計劃更佳的選擇應在比較偏遠的郊區,把平原土地騰出作都市化的發展,既可充分利用眾多偏遠地區荒廢的農田、傳統保留較佳的老村,又可通過拆遷賠償,提供他們提升生產經營水平的資金,使都市農業變成生態與經濟同樣可持續。
新界現時太多的農田荒廢,或作非農用途的倉庫、貨櫃堆積等雜亂用途,破壞生態與景觀,也不創造足夠的土地利用價值,應要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