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曾昭穎求增訟費 前夫研究

【本報訊】恒豐企業主要股東李德義之子李建勤,去年底被高院頒令要向前妻曾昭穎支付逾十二億港元贍養費,法官更裁定李氏父子亦須支付曾的訟費。高院聆案官昨日處理訟費申請,本來李氏父子已同意即時支付部分亦即六百七十餘萬元的訟費,惟因曾昭穎一方前日突然將要求的金額提高至一千零八十八萬元,李氏父子的代表律師向法庭表示,需時研究項目詳情。法庭遂將案押後十月十六日再訊,視乎雙方商討結果再作頒令。

李氏父子昨日未有到庭,曾昭穎如常到庭;曾的律師在庭外透露,至今還未計算好全部訟費的總數。

案件編號:HCMC 5/08及HCA 56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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